「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修訂內容說明

106年4月11日發布

主旨:
修訂「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
 
說明:

一、修訂「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已於106年
   4月6日呈報財政部核准。
 
二、「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修訂前後說明
   如下:

條款

修訂前

修訂後

第五點
第二項
第一款

受委託機構將由業務代表以外之人員,進行不定期抽查,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區,劃分22個查核輔導分區,每季抽查每分區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3%(每年約696家)。

受委託機構將由業務代表以外之人員,進行不定期抽查,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轄區,劃分22個查核輔導分區,每季抽查每分區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4%(每年約928家)。

三、檢附增修後「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
 
四、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台灣彩券客服中心(電話:0800-024-999),或與所屬業務代表
   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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