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六條:發行機構與受委託機構、經銷商簽訂之契約,應報主管機關備查之規定辦理,本行於參酌各界意見(詳附註)後,擬定「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一般彩券店約定書草案」及相關附件如上開公告事項一∼六,並函請財政部備查中。 |
|
二、 |
為使整個經銷商約定書簽署程序更臻完善,本行特此公告,所有遴選合格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可以事先審閱約定書草案及相關附件之內容並表達意見,以利後續約定書之修潤、核備、印製及簽署作業。 |
|
三、 |
公告期間:中華民國95年8月18日起至8月24日下午5時30分止。(意見提供時間延長至8月28日上午10時) |
|
四、 |
意見表達方式:公告期間所有遴選合格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對公告內容如有意見可以傳真(02-27656619)或電子郵件(lotto.service@email.chinatrust.com.tw)等書面方式提供給本行參考,本行將於公告期間結束後,正式確定約定書內容,並於財政部正式備查後交付印刷,與經銷商進行簽約。 |
|
(附註)各界意見來源包括: |
|
1. |
本行於95年 7月17日(一)假台中愛心家園召開經銷商座談會,邀請全國各縣市遴選合格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代表、財政部代表、中華民國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代表、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公益彩券權益推動聯盟代表及中華民國公益彩券經銷商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合計百餘人,共同就約定書草案內容進行簡報及意見交換。 |
|
2. |
本行於7月18日至7月22日所有5,000名遴選合格之經銷商前來接受經銷商教育訓練的同時,進行全面問卷調查之結果。 |
|
3. |
財政部於95年8月10日召開經銷商協調會,邀請中華民國彩券工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公益彩券權益推動聯盟、中華民國公益彩券經銷商商業同業公會等三個內政部立案之經銷商工/協會暨所屬會員、內政部、勞委會、原住民委員會、台北富邦銀行及本行等單位代表,針對經銷商主要權益之議題進行討論、獲致共識並做成會議紀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