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簽約完成並發給經銷證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即免費提供形象壓克力牆乙面(含安裝)及小圓側招乙只(含安裝)。
二、直(橫)招牌:
補助說明: |
於112年12月8日(含)前提出適合的銷售處所,經本行勘驗核可並完成簽約作業,由負責業代針對投注站之直(橫)招牌拍照後,經確認符合「公益彩券統一識別標誌使用規範」及「第5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開店手冊」之色系規範,補助招牌製作費5,000元,最多補助5,500名電腦型彩券經銷商。
|
申請方式: |
符合補助條件之經銷商請自行下載「補助招牌製作費用_簽收收據」並填妥相關資料後,將「補助招牌製作費用_簽收收據」交予所屬業務代表,經審核後即可獲得補助費用。填寫方式可參考「補助招牌製作費用_簽收收據(範例)」。
|
三、投注機置放櫃:
四、申請直(橫)招牌及投注機置放櫃補助方案之經銷商,須提供完整簽收收據,並於112年12月29日(含)前交予所屬業務代表始得進行請款作業,台灣彩券將於次年度寄發扣繳憑單予經銷商本人。
五、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相關製作物,請見「第5屆公益彩券相關製作物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