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新冠肺炎)」,110年第1季及第2季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查核輔導作業合併辦理
110年2月24日發布
主旨: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新冠肺炎)」,110年第1季及第2季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查核輔導作業合併辦理
 
說明:

一、 依「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非共用銷售處
  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應先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其查核輔導作業,每3個月(即每季
  )執行1次查核輔導作業。由於部分立即型彩券經銷商因銷售時間或經常性銷售處所變
  更致未完成季查核輔導作業者,可於指定期間內至掛籍之批售兌獎處以簽名方式完成查
  核輔導(即見簽作業)。
二、 考量「新冠肺炎」仍持續新增病例,雖各批售處已配合政府防疫新增各項保護措施,
  為分散及降低經銷商群聚感染風險, 110年第1季及第2季「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查核輔導
  作業」將合併辦理,110年第1季及第2季未完成查核輔導作業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須
  參加「110年第2季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查核輔導見簽作業」。第2季見簽作業時間將再另
  行公告。
三、 另為防範此傳染性肺炎,提醒您營業期間宜戴口罩、勤洗手及注意環境消毒,確保銷
  售人員及消費者健康。銷售人員如有發燒或身體不適情形,應儘速就醫並作好自主健康
  管理。如有疑似感染肺炎症狀,請儘速撥打1922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通報專線,並進
  線台灣彩券客服中心(電話:0800-024-999、手機:0809-07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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