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第4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合約書附件二之表二「各類品項應負擔之零件費用及維修費用」。

106年9月30日發布

主旨:
修訂第4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合約書附件二之表二「各類品項應負擔之零件費用及維修費用」。
 
說明:

一、依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及財政部台財庫第10600119200號函辦理。


二、新修訂第4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合約書附件二、表二「各類品項應負擔之
   零件費用及維修費用」

三、本表自公告後施行,與合約書有相同效力,相關維修費用以本表為準。如有任何疑問,
  請洽台灣彩券客服中心(電話:0800-024-999),或與所屬業務代表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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