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105年7月7日尼伯特颱風來襲造成部分地區受災嚴重,部份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彩券銷售業
績亦受到影響,依遴選及管理要點規定酌降部份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彩券月銷售營業額,酌
降區域及可酌減天數,說明如下:
1. 銷售處所登記於臺東縣、屏東縣、高雄市、臺南市及花蓮縣5個縣市之電腦型彩券經銷
商,其7月彩券月銷售營業額不列入評比。
2. 以下地區將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宣佈公告,於105年7月7日至7月9日停止上班之 日數加計1日酌降當月之彩券月銷售營業額,酌降後之月銷售額標準仍列入評比,酌降 地區及天數如下表:
酌降地區 |
酌降天數 |
原月銷售額標準 |
酌降後月銷售額標準 |
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市、嘉義縣 |
2天 |
400,000元 |
374,194元 |
300,000元 |
280,645元 |
100,000元 |
93,548元 |
桃園市(復興區)、新竹縣(尖石鄉及五峰鄉)、宜蘭縣、澎湖縣、連江縣、金門縣 |
3天 |
400,000元 |
374,194元 |
300,000元 |
280,645元 |
100,000元 |
93,548元 |
30,000元 |
27,09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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