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第1季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查核輔導見簽作業

104年2月24日發布

主旨:
依「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辦理104年第1季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查核輔導見簽作業。
 
說明:

一、依「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非共用銷售處
  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應先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其查核輔導作業,每三個月執行一次
  查核輔導作業。104年1月1日至3月5日未於期間內完成季查核輔導之立即型彩券經銷
  商,可至所屬之『原掛籍』批售兌獎處辦理見簽作業。

二、辦理期間:民國104年3月6日(五)至3月16日(一)。

三、受理對象:104年1月1日至3月5日期間未完成季查核輔導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四、相關文件:本人務必攜帶以下文件,未提供以下文件供批售兌獎處核對身分者,將無法
       完成見簽作業。
       (1)立即型經銷證正本
       (2)身分證正本或附照片之健保卡或駕照

五、辦理地點:以立即型彩券經銷商104年2月24日(二)所掛籍之『原掛籍』批售兌獎處作為
       辦理見簽地點。

六、辦理時間:各批售兌獎處之服務時間如下。
       (1)中信銀行:09:00~17:00。
       (2)華南銀行:09:00~15:30。
       (3)第一銀行:09:00~15:30。
       (4)農會/信用合作社:09:00~依各農會/信用合作社營業結束時間。


注意事項:

1. 非共用銷售處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應先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且應於登記之經常性銷售
 處所銷售彩券,查核輔導發現無實際銷售行為或本人未親自銷售彩券,將依遴選及管理要
 點第58點予以懲處,最重得取消經銷商資格。

2. 有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若本季(104年1月-3月)尚未完成季查核輔
 導作業,而有接獲查核輔導見簽作業通知者,都必須參加本次查核輔導作業,若未於開放
 受理期間內完成,將於本季結束次月(104年4月)第1次上市之限制批購日(2日)及開放日首
 日(1日)暫停批購功能,並納入違規次數計算,若連續2次未完成季查核輔導作業,立即型
 彩券經銷商資格將有遭取消之虞。
3. 僅受理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本人至『原掛籍』批售兌獎處辦理見簽作業,若至非『原掛籍』
 批售兌獎處即無法受理。
4.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如要登記或變更經常性銷售處所,請填妥經常銷售地點登記申請表並攜
 帶相關文件親自至區辦公室辦理,相關作業可參考作業辦法(台彩官網→經銷商專區→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經常性銷售地點普查作業公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5.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台灣彩券客服中心(電話:0800-024-999),或與所屬業務代表聯
 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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