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第4屆公益彩券經銷商、代理人及相關從業人員查核輔導管理規範」非共用銷售處
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應先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其查核輔導作業,每三個月執行一次
查核輔導作業。104年1月1日至3月5日未於期間內完成季查核輔導之立即型彩券經銷
商,可至所屬之『原掛籍』批售兌獎處辦理見簽作業。
二、辦理期間:民國104年3月6日(五)至3月16日(一)。
三、受理對象:104年1月1日至3月5日期間未完成季查核輔導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
四、相關文件:本人務必攜帶以下文件,未提供以下文件供批售兌獎處核對身分者,將無法
完成見簽作業。
(1)立即型經銷證正本
(2)身分證正本或附照片之健保卡或駕照
五、辦理地點:以立即型彩券經銷商104年2月24日(二)所掛籍之『原掛籍』批售兌獎處作為
辦理見簽地點。
六、辦理時間:各批售兌獎處之服務時間如下。
(1)中信銀行:09:00~17:00。
(2)華南銀行:09:00~15:30。
(3)第一銀行:09:00~15:30。
(4)農會/信用合作社:09:00~依各農會/信用合作社營業結束時間。
注意事項:
1.
非共用銷售處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應先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且應於登記之經常性銷售
處所銷售彩券,查核輔導發現無實際銷售行為或本人未親自銷售彩券,將依遴選及管理要
點第58點予以懲處,最重得取消經銷商資格。
2.
有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若本季(104年1月-3月)尚未完成季查核輔 導作業,而有接獲查核輔導見簽作業通知者,都必須參加本次查核輔導作業,若未於開放
受理期間內完成,將於本季結束次月(104年4月)第1次上市之限制批購日(2日)及開放日首
日(1日)暫停批購功能,並納入違規次數計算,若連續2次未完成季查核輔導作業,立即型
彩券經銷商資格將有遭取消之虞。
3. 僅受理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本人至『原掛籍』批售兌獎處辦理見簽作業,若至非『原掛籍』
批售兌獎處即無法受理。
4.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如要登記或變更經常性銷售處所,請填妥經常銷售地點登記申請表並攜
帶相關文件親自至區辦公室辦理,相關作業可參考作業辦法(台彩官網→經銷商專區→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經常性銷售地點普查作業公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5.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台灣彩券客服中心(電話:0800-024-999),或與所屬業務代表聯
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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