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期間: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 申請資格:
第5屆公益彩券經銷商於合約期間銷售彩券時遭遇歹徒搶奪,由經銷商本人向警政單位報案後,出具證明受(處)理案件證明單,得申請搶奪慰問金。
三、 申請方式:
符合申請資格之經銷商請下載「遭搶奪慰問金補助 簽收收據」填寫,並檢附經銷商本人警政單位報案之「受(處)理案件證明單」,郵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5樓台灣彩券公司經銷商照顧小組收。
四、 慰問金補助發放方式:
本公司收到申請文件後,將進行訪視及審核相關文件,自本公司收到申請文件日起審核3個工作天,通過即以現金發放遭搶奪慰問金。
五、 注意事項:
申請遭搶奪慰問金補助之經銷商,經審核通過核發慰問金後,台灣彩券將於次年度寄發扣繳憑單予經銷商本人。
「遭搶奪慰問金補助 簽收收據」下載
「遭搶奪慰問金補助 簽收收據(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