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型彩券「台灣小吃」與「拉斯維加斯」上市公告

99年06月30日發布
主旨:
公告九十九年度公益彩券立即型彩券主題「台灣小吃」與「拉斯維加斯」發行上市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壹、立即型彩券(刮刮樂)

  一、主題:「台灣小吃」與「拉斯維加斯」等二種。

  二、售價及包裝:「台灣小吃」每張新臺幣100元正、每本100張。
          「拉斯維加斯」每張新臺幣200元正、每本50張。

  三、發行數量:「台灣小吃」總計4,080,000張。
         「拉斯維加斯」總計2,040,000張。

  四、發行日期:中華民國(以下同)99年7月5日(星期一)。

  五、下巿日期:「台灣小吃」100年1月17日(星期一)。
         「拉斯維加斯」100年1月5日(星期三)。

  六、兌獎截止日:「台灣小吃」100年4月18日(星期一)。
          「拉斯維加斯」100年4月5日(星期二)。

  七、經銷商退貨截止日:「台灣小吃」100年1月12日(星期三)。
             「拉斯維加斯」99年12月31日(星期五)。

  八、經銷商批購限制:
    自發行日(含)起算二個銀行營業日內,每位經銷商得批購之每一種主題彩
     券數量均以二本為限。自發行日起算第三個銀行營業日〈即99年7月7日〉開
     始,各主題彩券批購數量由各批售兌獎處視其庫存量批售。

  九、 經銷商委託批購限制:受經銷商委託批購之受託人,每人每次臨櫃僅得代理
     一名經銷商批購彩券。

  十、 經銷商本人親自批購時,應憑經銷證至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填寫
     「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交付彩 券櫃員批購彩券。

   十一、受經銷商委託批購之受託人批購時,應攜帶委託人經銷證、經委託人簽名
      或蓋章之「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
      分證、駕照等)至委託人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辦理,並請於「
      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之「受託人簽章」欄位簽名或蓋章。

   十二、獎項及中獎方式:


遊戲期數:159
遊戲主題:台灣小吃
獎金結構:

獎項

中獎張數

獎項

中獎張數

NT$300,000

8

NT$500

65,274

NT$10,000

80

NT$300

97,838

NT$5,000

329

NT$200

342,719

NT$2,000

8,991

NT$100

587,481

NT$1,000

40,807

 

 

發行張數

4,080,000

中獎率

28.03%

遊戲期數:182
遊戲主題:拉斯維加斯
獎金結構:

獎項

中獎張數

獎項

中獎張數

NT$2,000,000

2

NT$1,000

73,403

NT$50,000

16

NT$800

4,093

NT$10,000

80

NT$500

24,467

NT$5,000

1,305

NT$400

16,291

NT$2,000

9,753

NT$300

204,026

NT$1,500

8,171

NT$200

293,753

NT$1,200

8,179

 

 

發行張數

2,040,000

中獎率

31.55%


貳、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公益彩券開獎及兌獎作業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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