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公益彩券累積盈餘達155.34億
12月份公益彩券盈餘共18.16億元 挹注各項社福措施

2008年2月12日發布
台灣彩券公司於今(2/12)日表示,96年12月份公益彩券盈餘達新台幣18.16億元,1-12月累積公益彩券盈餘達155.34億元,並依規定分配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之用、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之用,其餘5%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台灣彩券公司表示,民國96年12月份單月公益彩券盈餘為18.16億元,其中9.08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供辦理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之用(至96年12月底,累積總計77.67億元)、8.17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至96年12月底,累積總計69.9億元),及9,080萬元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至96年12月底,累積總計7.77億元)。96年12月份各縣市分配之公益彩券盈餘以台北縣所分配之1.4億元居冠,台北市分配1.23億元居次。詳細分配情形,請上台灣彩券公司網站愛心公益專區(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welfare/profit2.aspx)查詢。
 
96年12月份的公益彩券盈餘是以刮刮樂第19至20期、樂透彩第096000097至096000105期、大樂透第096000097至096000104期、四星彩第096000241至096000261期、三星彩第096000241至096000261期、38樂合彩第096000097至096000105期、49樂合彩第096000097至096000104期以及今彩539第096000241至096000261期的銷售總額為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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