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公益彩券累積盈餘達137.18億
11月份公益彩券盈餘共14.56億元 挹注各項社福措施

2008年1月7日發布
台灣彩券公司於今(1/7)日表示,96年11月份公益彩券盈餘達新台幣14.56億元,1-11月累積公益彩券盈餘達137.18億元,並依規定分配50%供地方政府辦理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之用、45%供政府補助國民年金之用,其餘5%則挹注全民健康保險準備。
 
台灣彩券公司表示,民國96年11月份單月公益彩券盈餘為14.56億元,其中7.28億元分配至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供辦理社會福利及慈善活動之用(至96年11月底,累積總計68.59億元)、6.55億元分配至國民年金(至96年11月底,累積總計61.73億元),及7,278萬元分配至全民健康保險準備(至96年11月底,累積總計6.86億元)。96年11月份各縣市分配之公益彩券盈餘以台北縣所分配之1.13億元居冠,台北市分配9,755萬元居次。詳細分配情形,請上台灣彩券公司網站愛心公益專區(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welfare/profit2.aspx)查詢。
 
96年11月份的公益彩券盈餘是以刮刮樂第16至18期、樂透彩第096000088至096000096期、大樂透第096000088至096000096期、四星彩第096000219至096000240期、三星彩第096000219至096000240期、38樂合彩第096000088至096000096期、49樂合彩第096000088至096000096期以及今彩539第096000219至096000240期的銷售總額為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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