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型彩券「年終大放送 週週抽汽車」中獎名單

2007年10月29日發布
抽獎日期 中獎彩券票號 中獎彩券遊戲別
96年10月29日
(星期一)
00000-22016-00605-49120-42794-93640-40381 樂透彩
售出商店 售出商店地址 中獎彩券售出日期 領獎期限
麗蘭商行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119號 96/10/25 96/11/29
 
  • 凡於活動期間內購買任一種電腦型彩券單張滿250元者即自動具備抽獎資格,惟消費者應妥善保存彩券,維持券面完整性,以作為領獎之憑證。彩券如有遺失、被竊等喪失占有之情事,或因火燻、水浸、油漬、塗染、破損或其他情形導致無法確認時,均無法領獎。
  • 消費者得檢視彩券券面所載之銷售日期及金額以確認是否符合抽獎資格,惟前述券面資料與台灣彩券留存之彩券銷售電腦記錄不符時,仍以該電腦記錄為準。
  • 請消費者務必主動留意中獎彩券票號公告訊息,並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期限最後一日若遇例假日則順延)主動與台灣彩券客服中心聯繫領獎事宜,逾上述期限未出面聯繫領獎或自公告日起算三個月內未完成領獎者,均視同自動放棄得獎權利
  • 本活動中獎彩券將於辦理領獎時由台灣彩券收回,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請中獎人於領獎前務必確認中獎彩券是否對中任何獎項,並於辦理領獎時主動告知台灣彩券,俾便協助中獎人一併兌獎。
  • 本活動贈品以實物為準,無法由中獎人挑選,亦不得折現或兌換其他商品。中獎人並應自行負擔汽車掛牌費、牌照稅、燃料費等因中獎衍生之費用。
  • 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1,000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13,333元者,須代扣15%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20%)。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付,並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統一寄發。
  • 台灣彩券員工不得參與本活動。
  • 台灣彩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問與答

Q1. 我要怎麼知道有沒有中獎?會有人通知我嗎?
A1. 中獎的彩券票號將公布在台灣彩券網站上,請您務必主動留意中獎票號公告訊息。由於台灣彩券不知道誰持有中獎彩券,所以本次活動無法寄發中獎通知給中獎人。中獎人必須主動聯繫台灣彩券客服中心,以便安排領獎事宜。

 

Q2. 請問抽中汽車是不是要先扣稅?
A2. 是的。依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須代扣15%中獎所得稅(外國人需扣20%)。 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付,並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統一寄發。中獎人並應自行負擔汽車掛牌費、牌照稅、燃料費和其他因中獎衍生之費用。

 

Q3. 請問抽中汽車的話要繳多少所得稅?
A3. 這次活動贈送的汽車為TOYOTA CAMRY 2.0E款,市價為79.9萬元,如果中獎的話,您必須繳付的所得稅款為119,850元。

 

Q4. 如果彩券有對中彩券獎項,又同時抽中汽車,兩種獎項都可以領取嗎?那要怎麼領獎呢?
A4. 如果您同時中了彩券原有獎項和汽車獎項,兩種獎項您都可以領取。但由於領取汽車時,必須出示彩券正本作為中獎憑據,因此請您先不要去兌領彩券的獎(因為彩券兌完獎中獎彩券正本將被投注站或銀行收回,以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而是先聯絡台灣彩券客服中心,並務必保留彩券正本,以作為兌領汽車的憑據。我們將於兌換汽車獎項時一併幫您處理彩券兌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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