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今彩539」、「49選6大樂透」、「38選6樂透彩」、「3星彩」、「4星彩」、
「49樂合彩」及「38樂合彩」發行等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電腦型彩券「今彩539」發行事宜
1.名稱:今彩539。
2.遊戲方式:在01~39等三十九個號碼中選取任五個不重複之號碼,以核對開出之獎號。
3.發行日期: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星期一)起發行。
4.銷售價格:每注新台幣(以下同)五十元整。
5.開獎日期:每週一至週五開獎(一週五期)。
6.開獎方式:每一期開獎時,在01~39等三十九個號碼中開出五個中獎號碼。
7.中獎方式及獎項:
7-1.中獎方式:
頭獎:與當期開出之五個獎號完全相同者(順序不限,本遊戲其他獎項亦同)。
貳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四個號碼者。
參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三個號碼者。
肆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二個號碼者。
7-2.各獎項給獎方式與獎金如下:
本遊戲各獎項採固定獎額方式,頭獎得主每注可獲獎金捌佰萬元(註1之情況除外);貳獎得主每注可獲獎
金貳萬元;參獎得主每注可獲獎金參佰元;肆獎得主每注可獲獎金伍拾元。
*註1:本遊戲之單期頭獎總獎金以貳仟肆佰萬元為上限。若因頭獎中獎注數過多,致使該期頭獎總獎金將超
過上限,該期頭獎總獎金即改以貳仟肆佰萬元計,供所有頭獎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平分(計算至元,元以下
無條件捨去)。
二、電腦型彩券「49選6大樂透」發行事宜
1.名稱:「49選6大樂透」。
2.遊戲方式:在01~49等四十九個號碼中選取任六個不重複之號碼,以核對開出之獎號。
3.發行日期: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星期一)起發行。
4.銷售價格:每注新台幣(以下同)五十元整。
5.開獎日期:每週二、週五開獎(一週二期)。
6.開獎方式:每一期開獎時,在01~49等四十九個號碼中開出六個中獎號碼,外加一個特別號。
7.中獎方式及獎項:
7-1.中獎方式:
頭獎:與當期開出之六個獎號完全相同者(順序不限,本遊戲其他獎項亦同)。
貳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五個號碼及特別號者。
參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五個號碼者。
肆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四個號碼及特別號者。
伍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四個號碼者。
陸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三個號碼及特別號者。
普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三個號碼者。
7-2.各獎項給獎方式與獎金如下:
各期總獎金率為當期總投注金額(銷售收入)之55%。各期陸獎及普獎採固定獎額方式,陸獎得主每注可
獲獎金壹仟元,普獎得主每注可獲獎金肆佰元;惟如因陸獎及普獎之獎金合計總額逾當期總獎金之百分之
五十時,陸獎仍依原固定金額分配,普獎獎額改依當期總獎金之百分之五十扣除陸獎獎金總額後由普獎之
中獎人平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總獎金扣除陸獎及普獎獎金支出後,餘額再供其他獎
項依下列比例分配。
獎項
|
頭獎
|
貳獎
|
參獎
|
肆獎
|
伍獎
|
分配比例
|
58%
|
9%
|
9%
|
5%
|
19%
|
7-3.如當期頭獎有人中獎,且加計上期頭獎無人中獎時之頭獎獎金(即頭獎累積獎金)後,仍未達壹億元
時,即提撥與壹億元之差數金額,以使當期頭獎總獎金達壹億元整。
7-4.除陸獎及普獎外,各獎項開獎後若無人獲得該獎,其獎金將累積納入次期各該獎項;惟頭獎獎金若連續
十二期無人獲得時,其累積之獎金將併入次期之總獎金中,供次期所有中獎人依前述之獎金分配比例分配
之〈陸獎及普獎仍為原固定金額〉。
三、電腦型彩券「38選6樂透彩」發行事宜
1.名稱:「38選6樂透彩」。
2.遊戲方式:在01~38等三十八個號碼中選取任六個不重複之號碼,以核對開出之獎號。
3.發行日期: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星期一)起發行。
4.銷售價格:每注新台幣(以下同)五十元整。
5.開獎日期:每週一、週四開獎(一週二期)。
6.開獎方式:每一期開獎時,在01~38等三十八個號碼中開出六個中獎號碼,外加一個特別號。
7.中獎方式及獎項:
7-1.中獎方式:
頭獎:與當期開出之六個獎號完全相同者(順序不限,本遊戲其他獎項亦同)。
貳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五個號碼及特別號者。
參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五個號碼者。
肆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四個號碼者。
普獎:對中當期獎號之任三個號碼者。
7-2.各獎項給獎方式與獎金如下:
各期總獎金率為當期總投注金額(銷售收入)之55%。各期普獎採固定獎額方式,普獎得主每注可獲獎金
貳佰元;惟若普獎總獎金逾當期總獎金之百分之五十時,則普獎總獎額改依當期總獎金百分之五十之比
例,由所有普獎之中獎人平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總獎金扣除普獎獎金支出後,餘額
再供其他獎項依下列比例分配。
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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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獎
|
貳獎
|
參獎
|
肆獎
|
分配比例
|
39%
|
12%
|
15%
|
34%
|
7-3.除普獎外,各獎項開獎後若無人獲得該獎,其獎金將累積納入次期各該獎項;惟頭獎獎金若連續十期無
人獲得時,其累積之獎金將併入次期之總獎金中,供次期所有中獎人依前項之獎金分配比例分配之〈普獎
仍為原固定金額〉。
四、電腦型彩券「3星彩」發行事宜
1.名稱:3星彩。
2.發行日期: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星期一)起發行。
3.銷售價格:每注新台幣(以下同)二十五元整。
4.開獎日期:每週一~五開獎(一週五期)。
5.遊戲及中獎方式:
購券者先選定下列玩法,再從000~999之三位數字中任選一組(或以上)之號碼組作為投注號碼;開獎時以隨
機方式自000~999中開出一組三位數字作為獎號。購券者依玩法核對獎號是否中獎。
5-1.正彩:投注之號碼組與開出獎號之數字及順序完全相同者,即為中獎。
5-2.組彩:
(1)投注之號碼組與開出獎號之數字完全相同者,但順序不須相同,即為中獎。
(2)組彩因開出之三個號碼組中所含數字重複與否,而使其排列組合數不同,分為下列兩種:
3組彩:投注之三個數字中含二個相同數字者,例如112。
6組彩:投注之三個數字中三個數字皆不相同者,例如123。
(3)組彩不接受三個數字皆相同之號碼組投注,例如222。
5-3.對彩:投注之號碼組,有下列三種中獎情形。
(1)投注之號碼組前二碼與開出獎號前二碼之數字及順序完全相同者。
(2)投注之號碼組末二碼與開出獎號末二碼之數字及順序完全相同者。
(3)若同時符合第1、2情形者,可領取二項獎金。
6.各種玩法之獎金結構及銷售注數上限:
玩法及中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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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注額之獎金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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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注中獎金額
(以一注25元計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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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每組選號之
銷售注數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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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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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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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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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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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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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組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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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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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
2,250注
|
6組彩
|
80
|
2,000元
|
4,50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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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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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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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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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遇每期任一組選號已達其銷售注數上限時,該組選號於當期即停止銷售。
五、電腦型彩券「4星彩」發行事宜
1.名稱:4星彩。
2.發行日期: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星期一)起發行。
3.銷售價格:每注新台幣(以下同)二十五元整。
4.開獎日期:每週一~五開獎(一週五期)。
5.遊戲及中獎方式:
購券者先選定下列玩法,再從0000~9999之三位數字中任選一組(或以上)之號碼組作為投注號碼;開獎時以
隨機方式自0000~9999中開出一組四位數字作為獎號。購券者依玩法核對獎號是否中獎。
5-1.正彩:投注之號碼組與開出獎號之數字及順序完全相同者,即為中獎。
5-2.組彩:
(1)投注之號碼組與開出獎號之數字完全相同者,但順序不須相同,即為中獎。
(2)組彩因開出之四個數字中所含數字重複與否,而使其排列組合數不同,分為下列四種:
4組彩:投注之四個數字組中含三個數字相同者,例如1112。
6組彩:投注之四個數字中含兩組相同數字者,例如1122。
12組彩:投注之四個數字中含兩個相同數字者,例如1123。
24組彩:投注之四個數字皆不相同者,例如1234。
(3)組彩不接受四個數字皆相同之號碼組投注,例如8888。
6.各種玩法之獎金結構及銷售注數上限:
玩法及中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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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注額之獎金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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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注中獎金額
(以一注25元計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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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每組選號之銷售注數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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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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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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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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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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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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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組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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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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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
1,35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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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組彩
|
800
|
20,000元
|
2,00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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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組彩
|
400
|
10,000元
|
4,00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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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組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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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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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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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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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如遇每期任一組選號已達其銷售注數上限時,該組選號於當期即停止銷售。
六、電腦型彩券「49樂合彩」發行事宜
1.名稱:49樂合彩。
2.發行日期: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星期一)起發行。
3.銷售價格:每注新台幣(以下同)二十五元整。
4.開獎日期:依附每週二、週五「49選6大樂透」之開獎,以其開出之六個中獎獎號(不含特別號)為「49樂合
彩」獎號,不再另行開獎。
5.遊戲及中獎方式:
購券者先選定下列玩法,再從01~49等四十九個號碼中依不同玩法之應選號碼數量,選出欲投注之號碼,以核
對當期獎號是否中獎。
5-1.二合:任選二個不相同之號碼。所選之二個號碼對中當期49選6大樂透之任兩個獎號(不含特別號)者,
即為中獎。
5-2.三合:任選三個不相同之號碼。所選之三個號碼對中當期49選6大樂透之任三個獎號(不含特別號)
者,即為中獎。
5-3.四合:任選四個不相同之號碼。所選之四個號碼對中當期49選6大樂透之任四個獎號(不含特別號)
者,即為中獎
6.各玩法之獎金結構及銷售注數上限:
本遊戲各玩法皆採固定獎金倍數給獎,獎金倍數及各玩法銷售注數上限請見下表:
玩法
|
投注額之獎金倍數
|
單注中獎金額
(以一注25元計算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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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期每組選號之
銷售注數上限
|
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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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1,250元
|
3000注
|
三合
|
500
|
12,500元
|
300注
|
四合
|
8000
|
200,000元
(不含註2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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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銷售注數上限
(見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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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四合」玩法無銷售注數上限,惟單期該玩法最高總獎金支出上限為新台幣捌佰萬元。若該期該玩法
總獎金將逾此上限時,該玩法當期總獎金即改以最高總獎金支出上限計,由所有該玩法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
平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7.如遇每期任一組選號已達其銷售注數上限時,該組選號於當期即停止銷售
七、電腦型彩券「38樂合彩」發行事宜
1.名稱:38樂合彩。
2.發行日期: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星期一)起發行。
3.銷售價格:每注新台幣(以下同)二十五元整。
4.開獎日期:依附每週一、週四「38選6樂透彩」之開獎,以其開出之六個中獎獎號(不含特別號)為「38樂合
彩」獎號,不再另行開獎。
5.遊戲及中獎方式:
購券者先選定下列玩法,再從01~38等三十八個號碼中依不同玩法之應選號碼數量,選出欲投注之號碼,以核
對當期獎號是否中獎。
5-1.二合:任選二個不相同之號碼。所選之二個號碼對中當期38選6樂透彩之任兩個獎號(不含特別號)者,
即為中獎。
5-2.三合:任選三個不相同之號碼。所選之三個號碼對中當期38選6樂透彩之任三個獎號(不含特別號)者,
即為中獎。
5-3.四合:任選四個不相同之號碼。所選之四個號碼對中當期38選6樂透彩之任四個獎號(不含特別號)者,
即為中獎。
5-4.五合:任選五個不相同之號碼。所選之五個號碼對中當期38選6樂透彩之任五個獎號(不含特別號)者,
即為中獎。
6.各玩法之獎金結構及銷售注數上限:
本遊戲各玩法皆採固定獎金倍數給獎,獎金倍數及各玩法銷售注數上限請見下表:
玩法
|
投注額之獎金倍數
|
單注中獎金額
(以一注25元計算時)
|
每期每組選號之
銷售注數上限
|
二合
|
30
|
750元
|
3000注
|
三合
|
230
|
5,750元
|
500注
|
四合
|
2700
|
67,500元
(不含註3之情況)
|
無銷售注數上限
(見註3)
|
五合
|
46000
|
1,150,000元
(不含註3之情況)
|
無銷售注數上限
(見註3)
|
*註3:「四合」、「五合」玩法無銷售注數上限,單期各玩法總獎金支出上限分別為:
四合:參佰參拾柒萬伍仟元整。
五合:壹仟參佰捌拾萬元整。
若該期各該玩法實際總獎金將逾前述各該玩法之總獎金支出上限時,即改以各該玩法總獎金支出上限計,由
各該玩法所有中獎注數平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八、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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