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關於抽籤與面試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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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正取家數太少?(雲林縣?連江縣) |
本行在規劃經銷商家數時,考量目前銷售業績無法負荷過多經銷商,故將某些地區之經銷商酌量減少以提高該區的銷售業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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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身心障礙人士若是居住在原住民較多之區域,較不公平? |
所有具有申請資格的個人,都享有該區同等的中籤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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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戶籍地可選擇現在滿四個月及上一個滿四個月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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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為何要限設籍四個月之限制? |
針對戶籍規範四個月以上,除了期望避免特定人士大量收購證件、參與抽籤導致人頭戶問題外,也是避免過度集中區域申請,導致降低該區域中籤之機率,相對也會影響該區域弱勢族群的權益。目前本行規劃方向針對現籍不滿四個月的族群,仍可回原籍(仍需設籍滿四個月)申請並參與該區域抽籤,並不會影響申請人之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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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為何需要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在哪裡辦?在抽籤完申請嗎? |
依據公益彩券管理辦法第26條第二項規定,申請人在五年內曾有侵占、詐欺、背信等相關犯罪紀錄者,是無法申請經銷商資格的。所以在面試時,需要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以茲證明。如要申請此文件證明,煩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反面影本乙份、印鑑,至各縣市政府警察局外事課/科申請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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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抽籤地點在何處?抽籤方式為何? |
抽籤地點另行公告。目前本行擬定以人工方式抽籤,屆時將邀請相關單位、法律相關公正人士在場公證監督,一切皆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執行,請您放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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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為何要面試?標準為何? |
面試為財政部招標規範訂定的項目。為求公平,只要符合資格的弱勢同胞都可以報名參加,經過公開的抽籤作業後,中籤者須經過面試作業;本行將與政府相關部門共同討論,提出合適且具有公信力的測驗標準,對申請人進行學、術科及投注機操作測驗,了解是否具有親自銷售彩券之工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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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面試之題型有何特殊規定?是否有排除特定人士之用意? |
目前規劃之面試內容包含:加減乘除數字四則運算、辨識商品價格及收付錢之認知、投注機實際模擬操作與簡易之體能測驗等…,主要為測驗面試者是否具備親自銷售彩券之體力及能力,未有排除特定人士之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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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面試中,考投注機操作是否對現有經銷商較有利? |
在做操作測試前,面試現場將以VCD播放,讓每位面試者都有同等的機會了解如何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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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投注機之螢幕按鍵是否為觸控式?是否有盲人觸摸辨識的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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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面試是否有規定的時間? |
面試時間與地點待中籤名單確定後將另行通知,屆時請中籤者準時報到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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