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型彩券「10來添金」與「哈樂贏」上市公告

113年10月11日發布

 
主旨:
公告立即型彩券第5051期與第5052期發行上市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壹、 立即型彩券(刮刮樂)
一、 主題:「10來添金」與「哈樂贏」等二種。
二、 售價及包裝:「10來添金」每張新臺幣500元正、每本50張。
 「哈樂贏」每張新臺幣200元正、每本100張。
三、 發行數量:「10來添金」總計3,000,000張。
「哈樂贏」總計6,120,000張。
四、 發行日期:中華民國(以下同)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五、 下巿日期:114年4月16日(星期三)。
六、 兌獎截止日:114年7月16日(星期三)。
七、 經銷商退貨截止日:114年4月11日(星期五)。
八、 經銷商批購限制:
自發行日(含)起算二個銀行營業日內,每位經銷商得批購之每一種主題彩券數量皆以一本為限。自發行日起算第三個銀行營業日(即113年10月18日)開始,各主題彩券批購數量由各批售兌獎處依抽籤作業程序辦理批售。
九、 經銷商委託他人批購: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除親自臨櫃批購或退貨外,亦可委託受託人臨櫃辦理。受託人相關規定如下:
(一) 委託批購受託人需年滿十八歲以上,且向本行或受委託機構辦理登記。每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至多可申請登記二位受託人。
(二) 每位受託人至多可接受六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之委託,如逾人數上限,將無法登記為受託人。
(三) 如因市場需求等因素致產生供貨短缺或排隊批購情形,受託人每次臨櫃僅得代理一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辦理批購。有前述情形時,本行將另行公告。
十、 經銷商本人親自批購時,應憑經銷證至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填寫「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交付彩券櫃員批購彩券。
十一、 受經銷商委託批購之受託人批購時,應攜帶委託人經銷證、經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之「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護照及有照片之健保卡)至委託人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辦理,並請於「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之「受託人簽章」欄位簽名或蓋章。若「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批購內容經修改,其修改處須由經銷商簽名或蓋章。
十二、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批購彩券,須按彩券券面金額合計數扣除立即型彩券經銷商銷售佣金(彩券券面金額合計數之10%)後之淨額,以現金或自經銷商本人帳戶扣款繳交批購款項。
十三、 獎項及中獎方式:
   

遊戲期數:5051
遊戲主題:10來添金
獎金結構:

獎項

中獎張數

獎項

中獎張數

NT$5,000,000 3 NT$2,000 25,200
NT$100,000 36 NT$1,000 74,400
NT$50,000 90 NT$600 250,080
NT$10,000 1,020 NT$500 818,760
NT$5,000 60,480    

發行張數

3,000,000

本期整體中獎率

41.00%

   

遊戲期數:5052
遊戲主題:哈樂贏
獎金結構:

獎項

中獎張數

獎項

中獎張數

NT$2,000,000 5 NT$2,000 11,767
NT$100,000 97 NT$1,000 226,398
NT$10,000 730 NT$500 161,540
NT$5,000 2,437 NT$300 541,947
NT$3,000 3,928 NT$200 1,071,017

發行張數

6,120,000

本期整體中獎率

33.00%


貳、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公益彩券開獎及兌獎作業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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