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型彩券「獎金大本贏」與「單雙樂」上市公告

110年8月12日發布

 
主旨:
公告立即型彩券第4522期與第4523期發行上市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壹、 立即型彩券(刮刮樂)
一、 主題:「獎金大本贏」與「單雙樂」等二種。
二、 售價及包裝:「獎金大本贏」每張新臺幣200元正、每本100張。
 「單雙樂」每張新臺幣100元正、每本100張。
三、 發行數量:「獎金大本贏」總計5,083,600張。
「單雙樂」總計4,080,000張。
四、 發行日期:中華民國(以下同)110年8月17日(星期二)。
五、 下巿日期:111年2月17日(星期四)。
六、 兌獎截止日:111年5月17日(星期二)。
七、 經銷商退貨截止日:111年2月14日(星期一)。
八、 經銷商批購限制:
自發行日(含)起算二個銀行營業日內,每位經銷商得批購各主題彩券一本。自發行日起算第三個銀行營業日(即110年8月19日)開始,各主題彩券批購數量由各批售兌獎處視其庫存量批售。
九、 經銷商委託他人批購: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除親自臨櫃批購或退貨外,亦可委託受託人臨櫃辦理。受託人相關規定如下:
(一) 委託批購受託人需年滿20歲以上,且向本行或受委託機構辦理登記。每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至多可申請登記二位受託人。
(二) 每位受託人至多可接受六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之委託,如逾人數上限,將無法登記為受託人。
(三) 如因市場需求等因素致產生供貨短缺或排隊批購情形,受託人每次臨櫃僅得代理一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辦理批購。有前述情形時,本行將另行公告。
十、 經銷商本人親自批購時,應憑經銷證至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填寫「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交付彩券櫃員批購彩券。
十一、 受經銷商委託批購之受託人批購時,應攜帶委託人經銷證、經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之「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駕照、護照及有照片之健保卡)至委託人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辦理,並請於「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之「受託人簽章」欄位簽名或蓋章。若「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批購內容經修改,其修改處須由經銷商簽名或蓋章。
十二、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批購彩券,須按彩券券面金額合計數扣除立即型彩券經銷商銷售佣金(彩券券面金額合計數之10%)後之淨額,以現金或自經銷商本人帳戶扣款繳交批購款項。
十三、 獎項及中獎方式:
   

遊戲期數:4522
遊戲主題:獎金大本贏
獎金結構:

獎項

中獎張數

獎項

中獎張數

NT$2,000,000 3 NT$2,000 12,186
NT$100,000 45 NT$1,000 162,708
NT$10,000 380 NT$500 274,453
NT$5,000 809 NT$300 1,077,766
NT$3,000 1,632    

發行張數

5,083,600

本期整體中獎率

30.10%

   

遊戲期數:4523
遊戲主題:單雙樂
獎金結構:

獎項

中獎張數

獎項

中獎張數

NT$300,000 3 NT$1,000 11,397
NT$10,000 120 NT$500 148,537
NT$5,000 301 NT$200 326,471
NT$3,000 1,801 NT$100 853,066
NT$1,500 5,122    

發行張數

4,080,000

本期整體中獎率

33.01%


貳、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公益彩券開獎及兌獎作業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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