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刮樂萬元現金週週抽」活動辦法

109年7月29日發布
主旨:
「刮刮樂萬元現金週週抽」活動辦法
 
公告事項:
  一、 活動期間:民國109年8月3日(一)至109年10月11日(日)
  二、 活動內容:
    1. 參加辦法:凡購買台灣彩券於109年2月4日至10月11日發行之刮刮樂,於活
     動期間內在台灣彩券APP上成功登錄刮區內條碼,即可獲得抽萬元現金機會
     。面額新臺幣(以下同)100元刮刮樂有1次抽獎機會,面額200元刮刮樂有
     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每週抽出10個1萬元現金獎項,共計100名。

   *109年2月4日至10月11日發行之刮刮樂

期數

遊戲名稱 面額

抽獎機會/張

第4380期

好運天天 200元

2次

第4381期

獎金獵人 200元

2次

第4383期

媽祖保庇 200元

2次

第4384期

幸福肥 100元

1次

第4385期

贏向終點線 200元

2次

第4387期

棋開得勝 200元

2次

第4389期

轉運星盤 200元

2次

第4391期

麻將賓果 200元

2次

第4393期

寵麻吉 200元

2次

第4394期

2020520 200元

2次

第4395期

海底大尋寶 300元

3次

第4396期

金好中 200元

2次

第4397期

黃金滿屋 200元

2次

第4398期

鑽很大 500元

5次

第4399期

幸運777 100元

1次

第4400期

幸運開獎機 200元

2次

第4401期

一路發 200元

2次

第4402期

幸運輪盤 200元

2次

後續活動期間內發行品項依實際上市為準。


    2. 獎項:1萬元(共100個名額)。
    3. 抽獎方式及時間:
      (1) 獎項共分10次抽出,每週抽獎1次,每次抽出10個名額。每次將在公正
       人士見證下以電腦隨機抽獎方式從當週成功登錄之筆數中抽出中獎者,
       且於3個工作日內在台灣彩券官網、台灣彩券APP公布中獎名單,並以
       電子郵件(E-mail)通知中獎人。
      (2) 抽獎日期規劃如下表:

週別

登錄起訖時間

抽獎日期

第1週

08/03(一)00:00-08/09(日)23:59

08/11(二)

第2週

08/10(一)00:00-08/16(日)23:59

08/18(二)

第3週

08/17(一)00:00-08/23(日)23:59

08/25(二)

第4週

08/24(一)00:00-08/30(日)23:59

09/01(二)

第5週

08/31(一)00:00-09/06(日)23:59

09/08(二)

第6週

09/07(一)00:00-09/13(日)23:59

09/15(二)

第7週

09/14(一)00:00-09/20(日)23:59

09/22(二)

第8週

09/21(一)00:00-09/27(日)23:59

09/29(二)

第9週

09/28(一)00:00-10/04(日)23:59

10/06(二)

第10週

10/05(一)00:00-10/11(日)23:59

10/13(二)


      (3) 每一週成功登錄之筆數僅可參加當週抽獎,無法參加其它週次抽獎。
    4. 領獎說明:
      (1) 中獎人需依照中獎通知電子郵件(E-mail)之說明,於二週內進線本
       公司客服核對E-mail並提供真實姓名、電話及地址後,本公司將寄送相
       關紙本文件予中獎人。
      (2) 中獎人應提供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填妥相關文件,連同簽收收據、
       個資同意書,於兩週內掛號(以郵戳為憑)寄回本公司,逾期視同放
       棄中獎權利。經由本公司確認無誤後,獎金匯入指定帳戶。帳戶持有
       人與中獎人須為同一人。
  三、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主辦單位為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
    2. 參加抽獎活動中獎人,須一次領取獎金全額,且不得要求轉讓。
    3. 抽獎活動係屬機會中獎,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中獎人如為「中華民國境
     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或於課稅
     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183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在臺灣地區有
     固定營業場所之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以下統稱居住者),
     當次中獎價值超過1,000元,但未超過20,000元者,毋須預先扣繳10%稅款,
     惟仍須列入中獎人年度所得計算。
    4.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購買或兌領彩券,亦不得參與此次抽獎活動。
    5. 中獎人須提供個人資料以作為領取獎金使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
     本活動者視為瞭解及同意主辦單位舉辦本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
     用其個人資料。
    6. 台灣彩券公司保留隨時修改、變更、取消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
     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7. 抽獎日期及公告日期如遇國定假日或停班(停班標準以人事行政局公告為
     準)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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