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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型彩券「鑽很大」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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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6月11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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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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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
壹、立即型彩券(刮刮樂)
一、主題:「鑽很大」。
二、售價及包裝:每張新臺幣500元正、每本50張。
三、發行數量:總計3,000,000張。
四、發行日期:中華民國(以下同)109年6月16日(星期二)。
五、下巿日期:1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六、兌獎截止日:110年3月16日(星期二)。
七、經銷商退貨截止日: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八、經銷商批購限制:
自發行日(含)起算二個銀行營業日內,每位經銷商得批購本主題彩券一本。
自發行日起算第三個銀行營業日(即109年6月18日)開始,本主題彩券批購數
量由各批售兌獎處依抽籤作業程序辦理批售。
九、 經銷商委託他人批購: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除親自臨櫃批購或退貨外,亦可委託受託人臨櫃辦理。受託
人相關規定如下:
(一) 委託批購受託人需年滿20歲以上,且向本行或受委託機構辦理登記。每位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至多可申請登記二位受託人。
(二) 每位受託人至多可接受六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之委託,如逾人數上限,將
無法登記為受託人。
(三) 如因市場需求等因素致產生供貨短缺或排隊批購情形,受託人每次臨櫃僅
得代理一位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辦理批購。有前述情形時,本行將另行公告。
十、 經銷商本人親自批購時,應憑經銷證至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填寫
「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交付彩券櫃員批購彩券。
十一、受經銷商委託批購之受託人批購時,應攜帶委託人經銷證、經委託人簽名或
蓋章之「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及受委託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
、駕照、護照及有照片之健保卡)至委託人約定往來批售兌獎處之彩券櫃台
辦理,並請於「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之「受託人簽章」欄位簽名
或蓋章。若「公益彩券批購暨退貨申請單」批購內容經修改,其修改處須
由經銷商簽名或蓋章。
十二、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批購彩券,須按彩券券面金額合計數扣除立即型彩券經銷
商銷售佣金(彩券券面金額合計數之10%)後之淨額,以現金或自經銷商本人
帳戶扣款繳交批購款項。
十三、獎項及中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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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期數:4398
遊戲主題:鑽很大
獎金結構:
獎項 |
中獎張數 |
獎項 |
中獎張數 |
NT$5,000,000 |
3 |
NT$2,000 |
20,700 |
NT$100,000 |
12 |
NT$1,000 |
120,000 |
NT$50,000 |
48 |
NT$600 |
258,000 |
NT$10,000 |
480 |
NT$500 |
741,600 |
NT$5,000 |
63,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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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張數 |
3,000,000 |
本期整體中獎率 |
4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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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公益彩券
開獎及兌獎作業要點」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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