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腦型彩券「雙贏彩」貳獎總獎金上限及分配規則變更相關事宜
一、貳獎之獎金分配方式變更如下:
1. 貳獎獎金固定為每注10萬元,惟如貳獎中獎注數過多,致使貳獎總額超過
新臺幣(以下同)2,000萬元時,貳獎獎額之獎金分配方式將改為均分制,
由所有貳獎中獎人依其中獎注數均分2,000萬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
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
益彩券盈餘)。
2. 實施日期:自雙贏彩第107000043期(民國107年6月11日開獎)起實施。
二、其餘相關規則維持不變。
貳、電腦型彩券「雙贏彩」自107年6月7日20時05分起暫停多期投注及預購服務,並自
107年6月9日20時05分起恢復多期投注及預購服務。
參、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於107年6月7日20時00分前以預購或多期投注方式購買之「
雙贏彩」適用原貳獎獎金規則,貳獎獎金仍固定為每注10萬元。舉例來說,如
第107000043期以後之雙贏彩開出貳獎總金額超過2,000萬元時,由所有貳獎中獎人
依其中獎注數均分,惟貳獎中獎彩券之銷售日期早於107年6月7日20時00分,中獎
人可進線客服專線並以原貳獎獎金規則領取貳獎每注10萬元獎金。
肆、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