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電腦型彩券「大樂透」伍獎獎金固定為每注2,000元暨獎金分配規則變更相關事宜

106年7月6日發布
主旨:
公告電腦型彩券「大樂透」伍獎獎金固定為每注2,000元暨獎金分配規則變更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壹、電腦型彩券「大樂透」伍獎獎金固定為每注2,000元暨獎金分配規則變更事宜
   一、各獎項之獎金分配方式變更如下:
    (一) 當期總投注金額(銷售收入)乘以總獎金支出率即為當期『總獎金』。
      本遊戲之總獎金支出率=56%。
    (二) 頭獎至肆獎之實際中獎金額係由總獎金扣除伍獎至普獎後之餘額,依下
      列獎金分配比率及實際中獎注數分配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
      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
      彩券盈餘)。
    (三) 頭獎至肆獎之實際中獎金額係由總獎金扣除伍獎至普獎後之餘額,依下
      列獎金分配比率及實際中獎注數分配之(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
      捨去。該捨去部分所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
      彩券盈餘)。

獎項

頭獎

貳獎

參獎

肆獎

合計

獎金分配比率

82%

6.5%

7%

4.5%

100%

     (四) 如當期頭獎有人中獎,且當期頭獎分配加計上期頭獎累積獎金後,仍未
      達1億元時,當期頭獎獎金以1億元整計算。
     (五) 頭獎至肆獎開獎後若無人獲得各該獎項,其獎金將累積納入次期各該
      獎項。
     (六) 伍獎至普獎係採固定獎金之方式分配之,惟如因熱門號碼開出,致使伍
      獎至普獎獎金合計超過當期總獎金之65%時,伍獎至柒獎仍依原固定金
      額分配,普獎獎額改依當期總獎金之65%扣除伍獎至柒獎獎金總額後由
      普獎中獎注數均分(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該捨去部分所
      產生之款項將視為逾期未兌領獎金,全數歸入公益彩券盈餘),其餘各
      獎〈頭、貳、參、肆獎〉仍依原分配比率分配之。

  二、實施日期:自大樂透第106000059期(民國106年7月11日開獎)起實施。

  三、其餘相關規則維持不變。

貳、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辦理。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