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主旨: |
第4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販售設備及招牌建置費用補助方案申請公告 |
|
公告事項: |
為維持第4屆公益彩券整體形象,台灣彩券贈送第4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銷售處
所店外之小圓側招,補助直(橫)招及投注機置放櫃建置費用,特此公告補助方案申請說
明。 |
|
說明: |
一、 簽約完成並發給經銷證之電腦型彩券經銷商,即免費提供小圓招一只(含安裝)。
(符合補助條件之經銷商不須提供簽收收據)。 |
二、 直(橫)招牌: |
補助說明:於2013年11月29日前完成二勘作業(即銷售處所天花板、地板、牆壁
及預計裝設之投注機置放櫃位置皆已符合規定),由負責業務代表將投注站直(橫
)招牌拍照,經確認符合「公益彩券統一識別標誌使用規範」及「公益彩券電腦型
彩券經銷商須知」之色系規範,補助招牌製作費5,000元,最多補助5,800名電腦型
彩券經銷商。 |
|
三、 投注機置放櫃: |
補助說明:於2013年10月25日前與負責業務代表簽立「第4屆公益彩券電腦型彩
券經銷商投注機置放櫃補助確認單」,選擇以下方案二擇一: |
1. 方案A:由負責業務代表將投注機置放櫃拍照後,經確認符合「公益彩券統一
識別標誌使用規範」及「公益彩券電腦型彩券經銷商須知」之色系規範後,
即補助投注機置放櫃製作費用5,000元及投注機置放櫃前壓克力LOGO形象標
誌一片(含安裝)。 |
2. 方案B:提供投注機置放櫃一只(含安裝及投注機置放櫃前壓克力LOGO形象
標誌一片)。 |
申請方式: |
|
2. 符合方案B補助條件之經銷商不須提供簽收收據。 |
四、 申請以上補助方案之經銷商,須提供完整簽收收據,並於102年12月31日(含)前交
予所屬業務代表始得進行請款作業,台灣彩券將於次年度寄發扣繳憑單予經銷商
本人。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