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活動名稱:大樂透「100組百萬獎金」加碼活動。
二、活動實施期別:
電腦型彩券49選6大樂透第100000009 期(100年2月1日開獎)~第100000014期
(100年2月18日開獎)。
三、活動方式:
( 一 )49選6大樂透第100000009期開獎次日(100年2月2日)加開100組不重覆之促
銷獎號,每組促銷獎號皆由01~49之號碼範圍中隨機開出之六個號碼所組成。
購券者之選號如完全對中任一組促銷獎號,即為中獎。
( 二 )每組促銷獎號總獎金各新臺幣(以下同)壹佰萬元整。各期各組促銷獎號獎
金均獨立計算,如某組促銷獎號超過一注中獎,由該組促銷獎號所有中獎人
依中獎注數均分該組壹佰萬元獎金;如有N組促銷獎號無人中獎,於次期大
樂透開獎次日繼續開出N組互不重複之促銷獎號,並依此類推,直至100組促
銷獎號皆有人中獎或至第100000014期為止。
( 三 )至第100000014期若仍有促銷獎號待開出,獎金依該期促銷獎號開出結果分
配:
1. 若該期所有開出之各組促銷獎號皆有人中獎,則由各組促銷獎號所有中獎
人依中獎注數均分該組壹佰萬元獎金。
2. 若該期開出之各組促銷獎號,有部分組數無人中獎,則該無人中獎之各組
促銷獎號獎金平均分配至有人中獎之各組促銷獎號獎金,再由各組中獎人
依中獎注數均分該組獎金。
3. 若該期所有開出之各組促銷獎號皆無人中獎,則本活動如期結束。
(四) 購券者之彩券如同時對中促銷獎號及大樂透頭獎至普獎,或其某組選號因採
系統投注或為多期投注彩券而同時對中超過一組促銷獎號,可同時兌領所有
獎項,但需一次兌領,請促銷獎號中獎人務必持有效之中獎彩券至本活動指
定兌獎地點(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各分行)一併兌領所有獎金。(請注意:對中
促銷獎號之彩券若先於投注站兌領其他獎項,該彩券依規定將由經銷商
銷毀,將無法再兌領促銷獎號獎項)
四、本活動促銷獎號開獎日期如下表。
開獎期別(註)
|
促銷獎號開獎日期 |
第100000009期 |
100年2月2日(三) |
第100000010期 |
100年2月5日(六) |
第100000011期 |
100年2月9日(三) |
第100000012期 |
100年2月12日(六) |
第100000013期 |
100年2月16日(三) |
第100000014期 |
100年2月19日(六) |
(註):促銷獎號之開獎實施至第100000014期,如100組促銷獎號於第100000014期前
皆已有人中獎,則活動提前結束,不再執行促銷獎號開獎。
五、各期促銷獎號開獎結果於促銷獎號開獎當日晚間十時整公告。惟如因當日開獎作
業逾時,致使當日開獎結果公告逾原訂時間(即當日晚間十點整),將於所有開
獎作業完成後公告。
六、本活動促銷獎項之兌獎事宜
(一) 兌獎地點:促銷獎號獎金統一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各分行兌領。
(二) 兌獎期限:以券面註記之開獎日次日起三個月為限。
(三) 稅賦:
1. 中獎彩券所得稅課徵如下:
獎金金額 |
所得稅稅率 |
備註 |
新臺幣2,000(含)元以下 |
0% |
免稅 |
逾新臺幣2,000元 |
20% |
分離課稅 |
註:1.法人及外國人中獎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開立扣繳憑單。
2.獎金課稅以「注」為課徵基準。惟購券者之某注選號如同時對
中促銷獎號及大樂透頭獎至普獎,則依促銷獎號及大樂透頭獎
至普獎之中獎金額及稅率,分別課稅。 |
2. 中獎彩券中獎獎金逾貳仟元,且以現金方式支付獎金者,需代扣千分之四
印花稅。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公益彩券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
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