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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再次公告)因應113年第1季及第2季為「第5屆公益彩券查核輔導宣導期」,宣導期內未完成查核輔導作業之非共同銷售處所立即型彩券經銷商無須辦理見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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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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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依「第五屆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規定,非共同銷售處所之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應先登記經常性銷售處所,其查核輔導作業,每三個月執行一次查核輔導作業或見簽作業。由於部分立即型彩券經銷商因銷售時間或經常性銷售處所變更致未完成季查核輔導作業者,可於指定期間內至掛籍之批售兌獎處以簽名方式完成查核輔導(即見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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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因應「第5屆公益彩券查核輔導宣導期」,依113年1月30日公告之「113年第1季及第2季作為第5屆公益彩券查核輔導宣導期」,非共同銷售處所立即型彩券經銷商,每季執行一次查核輔導作業,由業務代表至立即型彩券經銷商登記之經常性銷售地點進行查核,惟第1季及第2季未完成查核輔導之經銷商,無須進行見簽作業,將以手機簡訊方式宣導相關規定,並不列入懲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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