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公益彩券經銷商子女獎學金獎勵方案】申請辦法

115年2月2日發布


主旨:

115年度公益彩券經銷商子女獎學金獎勵申請辦法
 
公告事項:
一、 目的:
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為鼓勵公益彩券經銷商(下稱經銷商)子女學業上品學兼優、操行良好及努力向學,鼓勵其正向發展及協助其自我肯定,特擬訂此獎學金獎勵申請辦法。
二、 申請期間與方式:
(一) 申請期間: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非期間內之申請件將不予受理。
(二) 申請方式:申請人應備妥相關文件,於申請期限內郵寄至「115 臺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15樓 台灣彩券公司 經銷商照顧小組 收」。
三、 申請資格:
(一) 自申請日起至核撥獎學金止,具經銷商資格,且無自動喪失資格、自願放棄或違反「第五屆公益彩券經銷商遴選及管理要點」遭取銷經銷商資格等情事者。
(二) 申請時經銷商之子女就讀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並擁有正式學籍(不含進修學校或推廣部),且近兩學期之其中一學期(113學年度第2學期或114學年度第1學期)總平均成績達80分(或甲等)以上;或無總平均成績,則每科成績應達80分(或甲等)以上,且無任一科不及格。
四、 獎勵金額及人數:
(一) 獎學金新臺幣1,000元整。
(二) 每位經銷商於本次申請期間,僅能為一名子女申請本獎學金,不得重複申請。
(三) 本案申請名額為500名,若於申請期間(115年4月1日至115年4月30日)申請人數未超過500名,則符合申請資格者均給予獎學金;若申請人數超過500名,則由本公司採抽籤方式決定獲獎者,未中籤者不予補助,抽籤方式及結果將另行公告。
五、 應備文件:
(一) 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度公益彩券經銷商子女獎學金申請書。
(二) 申請人及子女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如身分證、戶口名簿等)。
(三) 成績單正本
1. 國內學生:學校成績單。
2. 國外學生:學校成績單及翻譯文件(需經公證),並檢附學校成績制度說明文件。
(四) 申請人為立即型彩券經銷商者,另須提供經銷商本人之存摺影本。
六、 撥款方式:
(一) 審核通過後,預計於115年7月核撥獎學金。
(二) 核撥獎學金時,將以申請資料上之行動電話以簡訊通知。
立即型彩券經銷商之子女獎學金將撥款至經銷商指定之經銷商本人帳戶。
電腦型彩券經銷商之子女獎學金將撥款至經銷商之彩券約定帳戶。
七、 注意事項:
(一) 未依規定檢附所需文件,或檢附之文件內容填寫不完全、不清楚或不實者,視為不合格件將不予受理,亦不另行通知補件。申請書及附件收件後恕不退還。
(二) 同一經銷商若重複申請或發現不實申請,將取消獎勵資格,並追回已撥付之獎學金。
(三) 本案核撥之獎學金,適用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8款規定免納所得稅。
八、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本公司依相關規定辦理,並保有最終解釋權。
九、 附件:
「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度公益彩券經銷商子女獎學金申請書」
「台灣彩券股份有限公司 115年度公益彩券經銷商子女獎學金申請書(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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